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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委

巢湖市经信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22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经信局根据国务院、省和合肥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以及《巢湖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我局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突出安全发展意识树立牢不牢、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不严两个方面内容,深入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整治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督促整改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集中整治重点内容

(一)整治重点问题


一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二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市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规定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四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


(二)整治重点行业


1. 牵头整治民爆物品行业领域。对我市民爆物品销售、储存企业存在的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


2.与应急局共同牵头整治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


3.协助整治危险化学品行业。我局协助市应急局整治危险化学品行业,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上旬,局属各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集中整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局属各科室组织开展检查督查、集中整治行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2月下旬,局属各科室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局属各科室全面压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切实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任,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局属各科室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细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事故突出的重点区域、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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